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溯及力(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溯及力,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溯及力,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上文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实为“夫妻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亦即夫妻共同债务。

3、你看法条,是说如果一方举债,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或者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是要夫妻共同承担。

4、 这是第三款的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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