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科,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举证方式过...

大家好,我是小科,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举证方式

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就行为人具有过错提出证明。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一般侵权待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应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中,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行为人若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将被推定有过错。举证责任倒置正是过错推定的重要特点。

2、行为人过失认定

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妥为不同程度以确定行为人的不同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责任的加重,也可以因没有过错或过错轻微而导致责任减轻。

过错推定责任中,由于行为人的过氏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则过错程度就很难确定了。

3、行为人过失程度

过错责任严格区分了加害了的过错与混合过错的情况,要求在混合过错中适用比较过失规则。

过错推定责任中,由于过错本身是推定的,因此很难确定被推定出来的被告的过失程度,并以此与原告的过错相比较,所以也很难用“比较过失”理论。

在过失的推定,特别是在特殊的过失推定中,受害人的一般过失的存在,常常并不能推翻以行为的人的过错的推定,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行为造成的。

扩展资料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规则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

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  过错推定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  搜狗百科  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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